中国国际航空内蒙古有限公司 旅客 行李运输总条件 |
旅客 行李运输总条件 |
国内客票自愿退票和自愿变更实施细则 |
国际客票自愿退票和自愿变更实施细则 |
残疾人及行动不便旅客运输规定 |
航班超售及非自愿降舱处置赔补偿标准 |
伤病及术后旅客运输规定 |
临时生活费标准 |
中国国际航空内蒙古有限公司 货物运输总条件 |
货物运输总条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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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国际航空内蒙古有限公司临时生活费标准
( 2023 年 9 月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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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时生活费 |
国内运输 |
经济舱及超级经济舱 200 元 / 人 星盟银卡(含国航银卡) 300 元 / 人 公务舱、星盟金卡(含国航金卡) 400 元 / 人 头等舱及国航白金卡 600 元 / 人 |
国际及地区运输 |
经济舱及超级经济舱、星盟银卡(含国航银卡) 300 元 / 人 公务舱、星盟金卡(含国航金卡) 500 元 / 人 头等舱及国航白金卡 800 元 / 人 |
说明: 1 如果因国航原因使您的托运行李未能同机到达,且经我们确认当日托运行李无法送到时,我们将对旅行目的地不是居住地的旅客提供临时生活费。 2 在始发站,如果我们已经和您确认过您的托运行李属于晚交运行李,则不再提供临时生活费。 |